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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藥署今天預告修正「食品業者登錄辦法」草案,擬納物流業者。 聯合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食藥署今天預告修正「食品業者登錄辦法」草案,為了強化食品業者的倉儲管理,應登錄事項新增「倉儲場所基本資料」。此外,目前食品業者登錄辦法未納物流業,但運送及貯存都屬食安法規範,因此新增產業類別「物流業」,就算只是單純運送的業者,也都應登錄相關資料。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林蘭砡表示,物流業者應登錄事項,包含填報人基本資料、食品業者基本資料、倉儲場所基本資料、運輸工具基本資料和其他有關物流行為的說明。若能掌握相關資訊,有助提升食安的管控。林蘭砡說,草案預告期為60天,若順利修正公告,應登錄而未登錄的食品業者,衛生單位可要求限期改正,否則可依食安法處3萬到300萬元罰鍰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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